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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纪实
来源: 刘锦华 日期:2017-09-14 【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于199811日起颁布实施,2008 11日重新修订,是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本法的颁布实施,对实行动物防疫工作法制化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推动畜牧业健康发展,预防人畜共患病、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推进《动物防疫法》在永定区的贯彻实施,7月份,永定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在检查前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制定实施方案。

听取工作汇报 聚集执法检查总动员

  723,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区卫计局、林业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情况汇报。在汇报会上,苏贤添主任强调:“ 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是为了进一步支持推动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更全面、更规范行使执法权,从解决当前动物防疫工作中最紧迫和最实际问题出发,提出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管理执法水平,切实推进动物防疫工作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执法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学习《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政策措施,精心组织,深入基层寻找问题原因,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有序、高效;区政府和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协调,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把整改贯穿于执法检查的全过程,切实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责任,协调工作关系,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动物防疫工作水平,保障全区公共卫生安全。

执法检查 不放过蛛丝马迹

  据统计,2014年至2016年,永定区共报告伤寒+副伤寒27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1例,布鲁斯病5例等人畜共患病,虽然疫病没有大范围暴发,但也体现防疫工作不到位、存在漏洞。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秀金说:“我区动物防疫工作看似平稳,但动物防疫工作不可小觑,疫情一旦暴发,一出事就出大事。”

  72527日,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城郊、金砂、陈东、湖雷等11个乡镇,实地察看了永定区牲畜定点屠宰场、金汝生态虫子鸡养殖场、永定区金态农业有限公司、永定区环卓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招宝生态农庄有限公司等畜牧业生产经营场所,察看了所到乡镇畜牧兽医站防疫档案、疫苗管理使用情况,在乡镇与部分乡村干部、人大代表、基层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和养殖场户代表进行了座谈,共召开座谈会8场次。

  “基层防疫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人员结构不合理,工作力量不足。”农经委主任阙海荣说。据调查,全区现有20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共有畜牧兽医技术干部37,按编制数缺编7人,1998年以来,乡镇畜牧兽医站未招收专业技术干部,年龄结构老化,37人中602人,5560岁之间3人、5055岁之间11人、4550岁之间7人、4045岁之间8人、40岁以下6人;村级防疫员工资报酬低(工资总计1800//人,含绩效600//人),工作风险大,积极性不高,导致队伍不稳定。

  执法检查组成员、城建环保委主任胡海仁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在检查中发现,乡镇动物防疫检疫手段比较落后,缺乏必要防检疫仪器设备,诊断凭经验、肉眼,影响防疫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监管部门还不能在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很好无缝对接,存在安全隐患。永定辖区只有城区一个定点屠宰场,在广大农村,没有实施定点屠宰,存在随意乱宰杀未经检疫畜禽,动物产品两单两章即动物检疫合格证(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很难落实,是否存在疫病,难以确定,执法难以落实。

  资金投入不足是检查中发现的另外一个问题。由于该区畜禽饲养量大,农村散养户多,且国家对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所投入经费不能满足当前全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实际需要,致使一些工作措施难以落实到位,特别是日常大量的检疫、监督管理工作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乡镇级防疫物资储备近年来很少补充,明显不足,业务工作难以开展。

出谋献策 堵住动物防疫工作“漏洞”

  进一步重视动物防疫工作,不仅关系到畜牧业发展,更关系到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8月16日,永定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带着问题出“良方良药”,要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引起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解决动物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创新机制,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是基础。要充实乡镇畜牧兽医干部队伍。要求区政府公开招聘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充实乡镇畜牧兽医站干部,解决人员结构老化、有编无人和“单人站”的问题。要创新机制,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建议以乡镇为单位,对村级现有动物防疫员进行整合,组建动物防疫专业队,实行基本工资+绩效考评工资等做法,严格目标管理,提高工资待遇,确保动物防疫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日常化、规范化。要强化业务培训。区直相关部门要经常深入乡村指导,加大乡村防疫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以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进一步加大投入是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区政府按照《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大工作经费投入,并纳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保障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扑灭以及监督管理等所需工作经费,改善各级动物防检疫部门动物疫病化验监测设备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仪器设备,切实提高全区动物疫病监测、诊断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及时补充乡镇级防疫物资储备,以满足应急所需,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加快集镇定点屠宰场的建设步伐。

  进一步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是关键。区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非定点屠宰畜禽的管理,切实解决乡镇肉类产品检疫空白和城区集贸市场经常性检疫工作缺位问题。区畜牧、工商、公安、卫生、技术监督、商业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大整顿,重点检查规模养殖场、屠宰加工企业、农贸市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对法律法规的彻落实情况,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规范畜禽生产和流通秩序。要加快疫情监测网络的建设,建立健全疫情快速反应机制,搞好应急预案的演练,不断提高我区应对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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